那么久,是该,也早该,谢幕退场。
然而仍有遗憾,只是仍有不甘。曾经纵横红尘万里,享尽三千繁华,可是褪尽的刹那,却没有一个人,在他的身边,陪着他。
没有人,因为他太骄傲,因为他很任性。他不要别人,他只要,他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那感觉,真的,真的,太寂寞了。
而他就这么寂寞了十年。中途虽换了人,但那寂寞,却仍没有变。
那一刻的林烟忽然觉得,自从妈妈离开,他遵照嘱咐,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累积了那么那么多年所谓的阴德,如今看来,却都只不过是一个,苍白无力的笑话。
没有用的。世事纵然难料,但冥冥之中,也早已注定了结局。人类到底是怎样一种愚蠢无耻的生物啊,怎么能在如此渺小无能的同时,却又还那般的狂妄自大。总喜欢在嘴上说着什么事在人为人定胜天的大话,其实到头来,根本什么,都不能改变。
不知道多久的时间,林烟仿佛立身于山崩地裂狂风骇浪,天地雨丝风片,世界暴雨苍茫,就这么放任思绪胡思乱想着,心脏和灵魂,都潮湿得不像话。
他没有哭,身体里的雨没有多余,可以流出眼眶。所以他的身体泛滥潮涨,汇成一片汪洋。一颗心如同孤舟一叶,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在无边无际,波涛起伏的大海上孤苦飘摇,随波晃荡。
黑暗中唯一一盏指引回家的灯塔,亮在死亡里。
前方渐渐响起脚步声,最后笔直停在林烟的面前。
“原来你真的就是林烟,那个大名鼎鼎的林烟啊,”果然如此而又略带抱怨的微妙语气,是那个非常熟悉,分别没多久的清朗男音,“好吧,早在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应该想到的,顶着这么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虽然面色憔悴了些,但五官倒真是绝了的。难怪那家伙会为了你把我这个发小当成他的手下使唤,我路都快开了一半儿了,结果他一通电话打过来,久别几年的老朋友连招呼也不先打一个,就气急败坏地非要我倒回来接你……真是典型的重色轻友混蛋一个啊……哎,走吧林大美人,我这就带你去夏家。”
这世界有时候说大很大,而说小,也真的很小。林烟收回心神掩去表情,慢慢抬起了头。
眼前的男人笑容一如飞机上那般真诚友好,朝自己伸出右手:“哦对了,认识大半天我还没有对你做过自我介绍是吧。你好,我叫苏予危,给予的予,危险的危,”顿了顿,颇为自嘲地耸耸肩,“怎么样,很有意思的名字吧。”
林烟礼貌地回握了一下对方,不怎么客气地直言不讳道:“你爸妈不喜欢你吧,不然怎么会给你取一个这么不吉利的名字。”
苏予危无谓一笑:“是啊,小三的私生子嘛,当然会给家庭带来危险了。”
林烟淡淡哦了一声,不说话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家事,他没兴趣。
上车坐好刚系上安全带,苏予危又重新转头打量了一下林烟的脸,立刻忍不住蹙眉:“喂我说,不如咱们还是先依我刚刚在飞机上跟你建议的那样,先找家医院给你检查下身体吧,我看你的脸色实在是……”
“不用,”林烟干脆打断,“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他垂下眼,轻轻一笑:“暂时,还死不了。”
“……”苏予危无话可说。耸肩,撇嘴,发动,开车。
其实林烟没有说假话。他本来也是,暂时还死不了的。而且就算要死,那他也要在死之前,用他剩下来的那三分之二条命,赢了夏昭时。
他不是什么圣母,也没有多么伟大。既然点点滴滴辛辛苦苦,累积半生的阴德全部都已经沦为了白搭……现在他要死了,他希望,他祈求,爱过他的人和他爱过的人,在他死后,一生永失所爱,没有幸福。
他骨子里跟他的妈妈一样,有着那些玉石俱焚,不顾一切的决绝基因,疯狂念头。他想要夏昭时永远,永远地,记住他。一生一世,余生余世,只记得他林烟一个,再也爱不了别人,再也,看不上其他。
他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一生有意或无意,都折腾折磨过太多太多人。反正已经上不了天堂,那么与其做一个人世飘荡,无边凄凉的孤魂野鬼,还不如,下地狱吧。
☆、往夏如烟(四十二)
圣诞已过跨年将至,夏家作为费城里年代已久的大家族,台面上的宴会还是要办的。
当苏予危带着林烟去到夏家的时候,整个夏宅正人影憧憧,觥筹交错。五大三粗金发蓝眸的白人们操着满口叽叽咕咕叽里呱啦,林烟听不懂,而且也觉得好难听的刺耳鸟语,表情和肢体都十分夸张地哈哈大笑,互相交流着。苏予危明显是这里的常客和熟人,一经出现,就陆陆续续地不断有人凑上来跟他打招呼说话。
当然这一次,话没说上几句,天性豪放又热情如火的美国佬们便总是将话题和眼神迅速转移到了苏予危身旁这个横空出世,精致绝伦的东方美人身上。
有些人甚至连眼睛都看得瞪直了,那副色迷迷的模样弄得林烟直犯恶心几欲作呕。更有甚者想要动手动脚,又或口出秽语勾搭调戏(林烟虽然听不懂,但表情也是人类十分有效的沟通方式之一),幸好都被苏予危及时制止了。
“他可是的人,悠着点儿,管好自己的爪子和嘴巴,哥们儿。”
每个人听到这一句,动作都是不约而同地悬崖勒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