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喜欢看日出,新生命的开始是那么美好。
我也试着欣赏夕阳,生命最后一刻绽放的光辉绚烂如烟火,美得让人忘情流泪。
江莉莉约我,我们几个玩到很晚。
唱歌喝酒,大叫大闹。
我才二十六岁不是吗?我就是应该热热闹闹的生活,而不是过苦行僧一样的日子!
况且我就要死了。
死人永远最大!
我醉醺醺地回到病房。
彼时林恩已经可以战胜瞌睡神,他睁着眼睛等我。
我兴奋地扑过去,抱着他狠狠亲了一口:“这么乖?等我呀?”
林恩不适地蹙起眉,仰着脸躲开我,呐呐着说:“冉……你,好臭……”
“是酒味!是酒!”我偏偏抱着他不撒手,蹭着他暖呼呼的脸颊笑嘻嘻说,“林恩呀林恩!这不是你以前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嘛?”
我板正他的脸,盯着他一字一顿说:“酒和女人都能带给你刺激!你最喜欢的就是刺激!你一定要记起来啊!你以前多帅多坏啊!现在做个乖宝宝样,可真难看!”
林恩困惑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