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一心一意对待思归,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便是思归。
做这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难过,他便不去做。做那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高兴,他就会去做。
自然而然地,他所做的一切,都和这个叫思归的女人,紧密相联。
剑客以为,他们会相处一辈子,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即使遇上兵变,乱兵,灾难,他也不觉得日子难捱。有了思归的他,更像一个男人,一个顾家的男人。
一个砍柴烧水,一个洗手作羹汤,两人配合默契,好像相处了很久的老夫老妻。
连旁人都觉得这夫妻俩的关系是真的好,要不然,谁会大半夜的起来,给对方烧汤面呢。
剑客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思归陷入爱的海洋,无法自拔。明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能活很久。
对思归中毒一事,一无所知的剑客,依然当一个务实的农人。长年累月的乡村生活,早已将名剑客磨砺的像个真正的村民。
和思归一起生活的这几年,剑客从未用过剑。那把天下闻名的名剑,被他扔下床底,眼不见为净,他是真的把自己当凡夫俗子了。
剑客不曾想过,自己还有重新拿剑的时候。思归死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跟着去了。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半生流浪,无家可归,妻子早逝,还有什么未知的噩耗,在前方等他。
贱命一条,谁要谁拿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巨星(三十二)
大雨磅礴,剑客躺在烂泥地上,起不来。酒喝得太多,神志不清,一下子跌倒,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想,这样也好,可以早点去陪地下的妻。她一个人在黄泉路上,一定很孤单。
对于大雨的暴行,剑客已放弃反抗,任由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只盼明日睁眼就能看见黄泉路。
然,剑客睁眼看到的并不是黑幽幽的黄泉路,而是明晃晃的太阳光。他被骄阳的光刺了眼睛,本能地眯眼,过了一会儿,再次睁眼,这一次,他瞧得真切了,自己是活过来了。
外面人声喧嚣,有稚童的嬉笑声,大人的打骂声,还有走街串巷的货郎的吆喝声。
回人间,剑客不再有寻死的念头。
剑客仔细思索一番,他是不可能从烂泥里爬到这世外桃源的,是谁救了他呢。
救命恩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从门外款步进来,一位清秀的姑娘,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直直地走到剑客的面前。她把手中的瓷碗往剑客面前一推,剑客皱了一下眉头,接了过来,一饮而尽。有点苦,是良药。
“姑娘,多谢救命之恩。”剑客把瓷碗搁在一旁的小桌上,“这是哪里?”
“一个避世的地方。”剑灵金铃说,“昨晚我外出给人医治,恰好看到你躺在大雨里,不肯起来。便弄了一辆马车,把你搬回我的住处。”
“叨扰姑娘了。”剑客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话问得唐突,金铃却不以为意,“是啊,这院子我买来好久了,一直空着,现在你来了,刚好可以入住。”
原来是一间空屋子,难怪屋子里的家具都半新不旧。
剑客和金铃一直住在这间普通的小屋子里,外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剑客没做解释,金铃也不觉得尴尬。
剑客想在这尘世安定下来,就和村里的人打成一片,他的交际能力很好,和村子里的人混成了兄弟。
他们都晓得剑客识字,村子没有私塾,一些村民动了念头,想要剑客教他们的孩子念书识字。就算无法考取功名,但总比目不识丁好。
在村长的游说下,剑客爽快的答应了。从那一天起,金铃看到了不一样的剑客,一个严肃至极的剑客。
只要孩子们不认真念书,他的戒尺就会招呼他们。剑客有功夫,知道打哪儿疼,又不会打伤筋骨,他便往哪儿招呼。久而久之,剑客得了一个“铁面先生”的称号。
剑客面对这群调皮捣蛋的孩子,简直没法儿。任由他们胡闹,会蹉跎岁月,管教严肃,这帮猴子能在院子里嚎个半天,哭天抢地,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以为他心狠手辣。
孩子们虽然怕极剑客,却也非常爱他。因为,剑客不仅教他们识字,高兴的时候,还会教他们一些拳脚功夫,连骑马射箭,这些他们从前不敢想的,今日一一实现,他们怎能。
日子一天天过去,剑客恢复了人样,跟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即使,他们有心留在这安宁的小村落,可外面总有不安分的力量存在着,总有些人想要干坏事。
富家子看中了村民的这块地,他们想要在此建一座跑马场,但这里是村民们落叶生根的地方,是他们的家,村民们怎么会甘心退让。即便退让,他们又能退到哪里去。所有的家当都在这儿,而富家子比土匪们更像土匪,抢起东西来,理直气壮,丝毫不讲道理。
凡是阻扰他们的,都少不了挨一顿毒打,连幼小的孩子都不放过。这不,剑客的学生小土豆因反抗他们,被他们打伤了左眼。血流不止,很是吓人。
剑客终究是有脾气的,尽管他曾经放下长剑,这一次,他重新拿剑了。
只是,剑在哪儿?
荒唐,自己竟然连剑在哪儿都不知。果真过惯了安逸的日子,忘记那段颠沛流离的岁月。
“先生,你的剑。”一个孩童递了一把名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