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凡诺当初没打算把我弄成神话中的那种合成怪物;人面或者爬虫类的
鳞片,和我的身体可不配。然而,话说回来,犬科动物也不是真的讨每个人喜欢;
狼被视为是恶魔的象徵,其他的犬科动物也好不到哪去。我早就发现,东西方都
各有一堆讲狗坏话的俗语。相较之下,马和猫得到的正面评价可能还比较多;每
次意识到这一点,我都会感到很生气。
那些偏见既不公平,又缺少保育观念,却常常受到各界学者支持,真是会让
我气得要跺脚值得高兴的是,以上反应都是源自我的个性,而非凡诺给予我的知
识或经验。我在有过这么长时间的苦读和努力思索后,终於把脑中的不自然感给
摆脱大半;如今,我的灵魂,有一大部分是属於自己,而非──至今仍不清楚来
源的──「别人」。当然,之中的暧昧之处仍然很多,却已足以用重生来形容。
我沉浸於幸福之中,而在这同时,又继续检视自己的长相。对於那些不怎么
常接触狗的人来说,这张脸可能会被形容成像是老鼠或蝙蝠。吸血的倒不像,但
如果是吃水果的那种──配色明明很多;我想,应该注意力放在那些对狗有好感
的人身上。
比起狗、犲或狐狸,我更像是狼。再过半年,我应该真会长得比在山上拖车
的作犬还壮;大概是比现在还要大上五到七圈,比任何一种狼都要来得惊人。虽
然胸部等处都升起一种菱角丰富的满足感,而我却无法陶醉在这种青少年式的自
恋中。这下人类会更怕我;想到这一点,我又觉得未来无比黯淡。
凡诺设计我时,似乎没有注意到外在魅力这一块;或者只是他的品味过於糟
糕,我想,这好像比较有说服力。细緻银灰色的毛发不见得是我的优势,虽然看
来像是贵金属制品,但这种色调也很容易让人感到冰冷。之中反光部分,使我的
体型看来比实际上还要更大;很像是插图足以跨两页的怪物,可能会让一些老人
和小孩光看一眼就心脏麻痺.
拥有这样的外表,我是很有自信赶跑或征服一整群狼;说不定光叫声我就足
以把牠们都吓到躺下。而即使天天做这种事,也无法让我感到愉悦。对这些疑似
远亲的动物,我心中欲亲近牠们的想法,只比亲近人类要略低一些。
会有这种思考方式,显示我的个性并不好斗。这很不错,只要知道我不会咬
人或抓人,一些年轻人应该就会愿意试着摸摸我。说来有点难为情,虽然我倾向
於把自己当成是狼,却也很渴望被人抱在怀中;像玩赏犬那样,甚至像玩偶那样,
我想,从鼻子到鬍鬚都在颤抖。
目前看来,这是最困难的部分。凡诺也不可能这样对待我,即便他只要走几
步就能来到我身旁;虽然目前的证据不多,但我怀疑,他其实不希望我们的关系
发展得像是亲子。他所谓的「创造者」和「作品」,也不可能像是主人和宠物。
再次意识到这一点,又让我感到鼻酸。过约一分钟后,我想,还是专注思考
如何面对一般的爱狗人士就好了。这种人若知道我会说话,可能感到又惊又喜吗?
不,他们对我丢石头或火把的可能性应该高一点。
就常识而言,一但我表现得太不像狗,只会引起人们的恐慌和厌恶。像童话
故事中,愿意亲近各种动物妖精的人,在现实中其实非常少。
那该从马戏团之中寻找伴侣啰?我想,那些人见过各种奇异之事,也积极追
寻更不可思议的体验──就算如此,他们也有个限度。且我也觉得,凡诺不会喜
欢我和那些风格夸张的艺人来往;他们很接近他所谓的江湖术士,此外,他目前
也没打算让我太自由。
严格来说,这些都不是我该现在烦恼的事。而说来有些悲哀的,此刻我也没
有其他事好做;书读到烦,不想跑也不想睡,只想专心思索。
我低下头,先看一下自己的前脚,再看一下自己的后脚。现在,我的体型和
脸型看来都比刚出生时要流线、修长一些;毛发不那么乱,身上的味道是更加浓
郁;而发育如此良好的骨骼与肌肉,应该是比许多犬科动物都要来得有魅力。
即便有这么多的优点,我还是对未来感到不安;要和一个人类交往,并以和
对方爱为终极目标,这仍是一大难题。
除非,我的对象不是正常人──
「抱歉,明。」蜜低下头,说:「当时的我──」
「不会啦。」明说,摇一下头,「再说,我本来就很变态啊。」
和咬着牙的蜜不同,明的态度非常轻松,甚至到了有点轻浮的地步。事到如
今,明想,除非是为了营造气氛,否则根本就不需要否认;当然,面对丝的时候
例外。
而为了基本的礼貌,蜜认为,有必要再次强调:「不,相信我,你在我心中
的形象一直都很正面。虽然我在非常兴奋时,会说些很过分的话,但那些都只是
为了好玩。」
在蜜的回忆中,难免透露出一些听来过份主观──甚至不太友善──的想法。
毕竟她当时还年轻,而她的年轻时光又与明的出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