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虹口公园的石头之上,顾飞飞一边用力拍打着那些坚硬的石头一边痛哭流涕:“我他妈的再也不能去爱别人了,再也不能了”。
许菲儿离开顾飞飞是因为嫌弃他没有钞票,那个时候许菲儿已经上班了一段日子,在淮海路一家高级写字楼做老板的私人秘书。我看到许菲儿对着顾飞飞大声咆哮说人家一个月拿一万多你一个月才一千出头你怎么养我啊?
我又想起200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扎着马尾辫搂着顾飞飞满脸幸福的许菲儿摇头晃脑地对我表示感谢因为我帮他介绍了那么好的男朋友。
“叶辉,真的要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还不认识我老公呢”。
而三年后,同样是这个女人,在怒骂过顾飞飞之后对我说:“他那么丑,又没有钱,还很邋蹋,我真担心他以后还能不能找到女朋友,这种人我真不晓得当初怎么和他谈的。
完成这一切的转变只花费了三年,年的时间或许不是很长,一个中年人过了三年还是一个中年人,一个老人过了三年还是老人,可三年的时间也不短,三年可以把一个初中生变成高中生,三年可以把一个不喑世事的小姑娘变成利欲熏心的女人,三年也可以把一份爱情伤害的支离破碎。
我亲眼看着这一切的转变,奇怪的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很残忍,仿佛天经地义。
作为一名立志从事电影事业的年轻人,我在高中时期一直是以一个怪人的形象存活在别人心中,很多人非常愿意和我交往,因为我可以作为一个异类被他们随意嘲笑,他们知道我性格温和天性懦弱所以不会担心我会发火,就算发火他们也不怕,因为我打不过他们,可更多人却不愿意和我交往,平时对我也是怒目而视,我知道这些人很看不起我,虽然我更看不起他们,可高中时代我还没有发育完全,其实内心深处还是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一有机会我还是会去巴结那些对我有意见的混蛋们,不遗余力去拍他们马p,像讴歌党一样去赞美他们,深深渴望和他们同流合污。但是结果并不如我意,所以一定程度上我是孤单的,不过到高三的时候我就不孤单了,因为我们学校出现了一个更怪的怪人并且这个怪人很快成为了我的好朋友,这个人就是李乐。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和李乐相遇是一件大块人心的事情,学校的那些孙子们一个个议论着如果学校里两个怪人碰到了一起会产生什么反应,说实话,在1996年左右的一所普通中学,这绝对是一件值得所有人引首翘盼的事情。
李乐是南京人,比我小一个年级,天晓得他一个省会的孩子怎么会转到我们这所地级市普通高中读书的。而作为第一个以普通话为日常生活语言的人,李乐的出现立即引起了全校的轰动,高一的时候很多男女找了各种借口和他搭讪想听他开口讲普通话,然后等李乐一开口突然就像疯子一样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就用扬州话议论纷纷,丢下目瞪口呆的李乐扬长而去。
李乐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敌视我,那是我读高三第一学期的时候,当时我还不认识李乐,只是知道比我低一年级有一个南京人,不但长的丑,而且邋蹋无比,走在路上随地吐痰,穿的衣服从来不洗,近他身方圆十米之内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臭味,吃饭的时候喜欢把饭一下子先扒到嘴里,然后鼓着个嘴和你说话,把饭喷的你满脸都是。此外李乐还有一大爱好就是抠脚,冬夏春秋李乐都可以畅通无阻地抠着臭脚然后给你讲人生哲理……总之李乐的形象完全颠覆了我们对大城市人的崇尚,所以我也瞧不起他。李乐瞧不起我是因为我高三那年做到了学生会主席,开始在低年级的学生里面呼风唤雨。李乐觉得这个学生会主席应该是他的,因为我是属于那种看上去就很没有能力的人。李乐把这样的愤怒直接表现在和我一开始的交往之中,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情就是恢复学校广播电台,我想找一个普通话好的同学作主持,第一个自然想到了李乐,没想到找到他的时候居然不理我,后来在李乐那间单人宿舍里,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叶辉,我看你一天到晚拉着个脸,一看就是那种特虚伪的人”。
李乐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间民房内,那间小房间常年阴暗潮湿,臭气熏天,墙上爬满鼻涕虫、蜈蚣等无脚或者多脚的昆虫,另外那张近乎腐朽的床上睡的是李乐,床下睡的则是老鼠,蟑螂之类的活物。就是在这间房之内,李乐n次对我发表他的宏才伟略,他总是用铿锵有力的语调然后吐y飞溅地告诉说人心狭隘,世风日下,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了解他的内心世界。他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