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w市。”收到消息后御奴对屋内的三个人下了命令。
一个矮个子男人小声说:“这不好吧,主人不是说让我们在这里等他?要是他从美国回来你不在,我怕他会生气……”
御奴对这个胆小的人类非常不耐烦,摆摆手示意他闭嘴。然后看着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立刻说:“我送御奴哥去机场。”
三小时后,御奴坐上了从东京飞往w市的飞机。他去找猫眼石的时候往往不要陈前鸥的手下帮忙,因为这事巫师和猫之间的事情,按照很久以前沿用至今的惯例,不能把普通人牵涉进来。
两个手下送御奴去机场回来的路上的边开车边聊天。染一头红发的青年看起来是新来的,问另一个人:“李哥,你说我们这么跟着御奴大哥出来,行不行啊?”
叫李哥的人放低了声音回答:“你刚升到主人身边,对情况还不了解。我跟你说啊,御奴哥是主人身边的红人,主人特别器重他,很多秘密任务都是交给他完成的。我们这些人不过是打打下手放放风的小喽啰。今天御奴大哥没请示主人也出来,估计是有紧急的事情。不管主人高兴不高兴,责任都由御奴大哥担着。咱们啊,事情办成了跟着沾光,事情办不成也不会受太重的责罚。”
“李哥,你说为什么主人那么器重御奴大哥?我看御奴大哥平时连句话也不多说,整天冷着一张脸,这、看着都不舒服啊……虽说他长得是真俊!”红毛在以前在底下给陈前鸥办事的时候,就知道上面有个御奴很帅,可是到了陈前鸥身边才知道,这个御奴有点不像凡人。
“你还不知道吧,御奴大哥是主人枕头边的人。”这句几乎是咬着耳根说的。
红毛立刻表现出了极其吃惊的表情:“不、不会吧?御奴看着那么强的一个人,他……肯被人……”
“主人要的他敢不给?这样的男人做起来可能更刺激吧。而且我跟你说啊,御奴哥身手特别厉害,打起架来我们五个人未必能放倒他一个。总之,他就是主人身边的红人,跟着他干准没错。”
御奴和陈前鸥的关系对陈前鸥身边的几个随从而言是公开的秘密,大家都知道陈前鸥男女通吃,还知道陈前鸥兴致来了会把泻欲的工具折磨的多么痛苦。但是陈前鸥对御奴算是很好,从来不会把他伤的太重,也几乎从不责骂他。而且御奴的本事他们是心服口服的,御奴就像是个机器人,体能和头脑让其他手下甘拜下风。最重要的是御奴极其仗义,有好处分给弟兄们,从不推卸责任。他没有朋友,从不和什么人走太近,每天只和猫狗在一起。平时话很少,即使开口也是几个字,这让御奴有种浑然天成的冷酷和压迫感。因此大家没有看不起他反而很敬畏他。只有御奴自己知道,以身体满足陈前鸥是迫不得已也是心甘情愿,陈前鸥是他的恩人,没有陈前鸥他恐怕再活三世也变不成人,恐怕连回到生父身边的机会都没有,即使身体被陈前鸥使用的时候很痛苦,但心里是满足的。他不和同事们交谈是因为他说不好人类的语言。除了陈前鸥和自己养的猫,没有其他人知道他也是一只猫,远离其他人类是一种远离危险的本能。他养猫,那才是同类。他养狗,但是除了训练其余时候从来都是把狗关在笼子里。因为狗是一种作为人类才能驾驭的动物,他只把狗当做工具。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飞行,飞机从东京飞到了w市。御奴来到n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他攥紧自己带来的一颗紫水晶,召唤来了那只金色的金吉拉猫。这些紫水晶是陈前鸥给御奴的小装备之一,可以让他远处布置的动物联络。金吉拉猫告诉御奴,一只黑猫昨天中午出现在了校区里,根据御奴曾给它看过的照片和那只猫给人的独特感觉,应该就是御奴要找的猫。
御奴利用夜晚仔细查看了曹华熙家周围的情况。天亮的时候,他敲开了曹华熙斜对面楼房的门,用大笔钱买通了在那租房子的学生暂时搬出去。御奴住进了曹华熙斜对面,在这里能看到单元门口和曹华熙的窗子。他每天从窗子监视曹华熙家,整整一周过去了没有看到巫轩露面。
巫轩自从买了手机回到家之后,就天天在曹华熙家用手机上网。边给曹华熙干活边和吴衫聊qq。现在巫轩通过qq聊天,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了不少。他发现隔着屏幕和别人聊天比面对面说话要容易,不知不觉就能打出比较长的句子,还学会了用表情符号。曹华熙看巫轩用手机上网很辛苦,良心发现的让巫轩用她的电脑。曹华熙的电脑纯粹是为了了解一点人类社会而置办的,不经常用。以前巫轩也根本用不上,现在可以用了。况且开学之后巫轩无论如何都要接触电脑,不会用电脑的学生太说不过去了,就趁现在教巫轩怎么用电脑,怎么用网络。有了这个利器,巫轩俨然成了一个宅猫。每天除了完成曹华熙布置的任务,就是上网,完全不想出门。
也亏了御奴有耐心,一等就是两周。由于他是一个人来的,不能全天候监视,但是他坚信,自己一直蹲守,总有一次巫轩出门能被他看到。御奴变成猫的时间非常少,最长的时候他一星期没有变回猫。御奴隐约觉得陈前鸥不喜欢猫,他也很想融入人类的社会,他以为减少做猫的时间就能更像个人。
终于,到了第三周,御奴看到了巫轩。
巫轩是出来锻炼一□体的。当他意识到他已经沉迷网络两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