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白穿了,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一副好皮囊,还来不及和谁两情相悦细水长流,就这么白白浪费了,茗华万分不甘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她躺在干净舒软的床上,四周是淡淡的青草香,草扎的屋顶和四壁,除一张小桌外再无陈设。
一个满脸浓密络腮胡,看不出年龄的敦实男子进屋来,打断了她的打量。
“姑娘醒了?”低沉的嗓音让人莫名安心,“喝点儿水吧。”他轻轻放下手中的茶壶茶碗。
“你是张飞,还是李逵?”先试探下,自己可能又穿越了,既然定位不了地点能知道时间也是好的。
络腮胡扑哧笑了,“在下不姓张也不姓李,暂在此地养马。姑娘的马惊了,闯入了马场,恰好被在下所救,姑娘可是伤到头了?”
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冲你笑,任谁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我,我叫肖羽。多谢壮士搭救。”
原来自己还在这一世,作为蔺茗华活着,可是脱口而出的却是肖羽这个用了三十多年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肖羽更能代表自己吧。
不,真实原因是自己不想和眼前这个大胡子扯上任何关系。肖羽喜欢瘦高干净、穿白衬衣有细长手指的男生,就算不能完全符合,也不能差得这么远吧。
“姑娘不是蔺家的人?”
这大胡子是算命的吗?还是自己身上有身份的表记?
看着茗华眉间拧成个疙瘩,举胳膊抬头恨不得看遍周身,大胡子忍笑道:“我看姑娘马车上的徽章是蔺家的,看姑娘的衣着又不像下人……”
马车上的徽章……“蔺家很有名吗?”
“在下初来乍到,对渭邑高门所知不深。只是在下义兄的夫人出自蔺家,迎亲时恰好见过蔺家的徽章。”大胡子并不恼茗华的避而不答,反而耐心的解释。
不想这人粗犷的外表下居然有一颗细腻的心,茗华没有了初见时的抵触。不过说蔺家是高门未免言过其实,“那不稀奇,蔺家就指着嫁女儿过活呢。”有时跟陌生人反而可以肆无忌惮地说出心中所想。
“姑娘莫非与蔺家有过节?”大胡子误会了。
也是,茗华这样一直阴阳怪气地同救命恩人讲话,误会不难产生,还好她自己也意识到了。
“我是蔺家的七小姐。”告诉他自己是蔺家的小姐,如要报答自可上门找寻。只是,女子被劫……要坏也要坏芳华的名声。要不是她自己怎么会接连两次遇险?这还不算自己没穿来之前的。
“蔺家七小姐?在下会想个周全之法,替小姐保守今日之秘的。”大胡子认为茗华之前胡说了一个名字是怕毁了姑娘家的声誉,哪知道真正有过节的正是这两姐妹。
“谁要你保守了?”巴不得你昭告天下,广而告之呢。
大胡子还以为茗华着急回府,解释道:“在下此刻不能贸然送小姐回府,否则传扬出去,必然于小姐的清誉有损……”
“清誉我不在乎,但是我也不想回去。回去也是等着嫁人,我根本不想嫁人。”不是不嫁,是不想盲婚哑嫁。自由恋爱在这个时代产生的概率,简直比让蔺老爷生出儿子的概率还要小,不如趁此机会远走他乡算了,凭自己的现代知识还养活不了自己吗?
大胡子惊诧了,暗道,奇女子啊,居然不在乎声誉,还想不嫁人,接口道:“女子不嫁人要怎么生活?”
“谁说女子非要依傍男人才能生存?我若有个独立的身份必能活得很好,自己养活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不必被当做筹码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这个世道根本不会存在我所说的,你就当我撞到头好了。”茗华回想起曾经的现代生活,暗叹还是现代女人地位高,虽然辛苦,但与自由和独立比起来,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下愿意助小姐达成所愿。”大胡子被茗华所言感染,抱拳道:“在下义兄乃吴王爷,在下可以送小姐到吴王府上,想必能妥善处理今日之事。只是,日后在下有求于小姐时还望小姐能够成全。”
帮人求回报,也算光明磊落,只要不是以身相许就好。再说去吴王府,那不就能见到六姐了?茗华想到此,爽快道:“好,我答应了。”
大胡子见茗华要掀被下床,急忙解下自己的披风放于床头,转身出屋了。
茗华低头看自己仅着的衬裙,心头一暖不禁莞尔,外粗内细的人啊,一定没见过超短裙吧?
若不是你长得从脸到身材都那么差强人意,这段英雄救美将是多好的开始啊!果然报恩的方式是取决于恩人的外貌的。
到得吴王府,一身狼狈的茗华让吴王妃荣华抱住好一通哭。命人梳洗更衣不说,还请了太医来诊治,直到确信茗华并无大碍才放过她,转头又给她安排了住所。
茗华开口第一件事就是让荣华传话,替自己谢谢大胡子,毕竟人家救了自己,可是自己连人家是谁都没问,好在他是吴王义弟。
也亏来是义弟,不然现在哭得恐怕就是六姐了。
荣华说吴王爷已经派人去抓捕劫匪了,不会任消息流散。
只是莲姨娘和芳华母女不好处置,毕竟自己已经出嫁,以王妃的身份插手娘家事务毕竟不便,只能让茗华多多忍耐。
至于随从的丫鬟家丁,荣华准备修书一封,让蔺府以顾全蔺家名声的由头全部处置了。
茗华忙道:“这个我自己来,只要姐给我撑腰就行。”事关生死,茗华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