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道:“我们才不担心。”
方三嘴巴最伶俐,马上道:“是,要担心的是你才对,当心未婚夫跟人跑了,大小姐脸面丢光光,到时候抓我去顶缸,惨不忍睹。”
明薇挑了挑眉头,毫不留情道:“跑?你也不瞧瞧他原来的女朋友是什么人物。”
方三纳罕道:“什么样的人物?”
“女中豪杰,出色至极,”明薇用完这八个字还嫌不够,“可惜野性难驯。”
方三唬了一跳:“听起来像是母豹子。”
“再恰当没有了。”顾朗含笑赞同了一声,又指着明薇道,“不过这条大鲨鱼也不逊色啊。”
明薇作势要咬他,顾朗也不躲,被她一口咬在手掌边缘,方三戏谑道:“哟,这是赵敏咬了张无忌啊?”
顾朗若无其事地抽回手来:“都很可爱,区别只是爱不爱而已,在座的几位,都很可爱。”
那艳女眼皮上不知扫了什么金粉,闪闪动人:“那真是太荣幸了,能得到顾医生这样的称赞。”
一顿饭吃得还算惬意,吃了饭犹且不足,在舞厅里跳舞,又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明薇太开心了,喝到最后醉得不省人事,顾朗把她一路抱回卧室去。
其余人自然也在微园过夜,有的是收拾妥当的客房,然而其余人较为克制,睡前还聊一聊天。
方大问那名媛:“玩得可还尽兴?”
“气氛宽松,主人好客,是一次让人愉快的宴会。”那名媛想了片刻,补充道,“明大小姐并不如传闻中那般孤傲,什么都不炫耀,真难得。”
从前参加宴会,凡是名媛,无一不炫耀珠宝时装手袋,对旁人挑三拣四,嘴脸可怕,可人人都在谈笑风生,一顿饭吃下来,差点要得胃病。
方二问少女:“感觉如何?”
那少女想一想,灵活的大眼楚楚动人:“香槟十分好喝。”聪慧的她从不在背后对人评头论足,方二就是欣赏她这样沉默寡言的态度,故此笑道:“不要上瘾,大小姐天天香槟当水喝,如今戒不掉酒瘾,家里的酒窖堪比酒厂。”
少女怅惘地想,人家是天之骄女,把酒当水喝有什么了不起的,君不见童话里拿牛奶洗脸,千层被做床褥还要觉得豌豆硌得慌。
而方三问艳星:“大小姐可漂亮?”
那艳女笑嘻嘻地回答:“漂亮,顾医生也极为神气,两个人真登对。”
“郎才女貌可是,”方三感慨道,“还是青梅竹马呢,唉,大小姐不知多少难伺候,幸好这苦差没有落到我头上。”
艳女何等聪明,他语气虽然是这样的满不在乎,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当年方三与明薇同年,放暑假的时候也会长居微园,明大海视他们如子侄,他第一次见到她,是不是也浑身一震,说不出话来呢。
不记得了,只记得她那时梳着马尾,穿着五十年代的圆点裙,圆头皮鞋踩过木质地板,她一路跑一路高声喊“阿朗阿朗”,然后少年停下脚步,一把接住她,抱着她转了个圈。
奈何……他只有一刹那的心酸,却已然释怀。
此夜乃是良宵。
方二的女伴并不与他同睡一屋,因此很早便起了,客房里洗漱用品洁净如新,香皂有一股似有若无的香气,非常诱人。
她下楼去,楼下早已不复昨夜的狼藉,收拾得干干净净,有个佣人捧了一束绿玫瑰来,尚且有露珠滚在花瓣上,插在雪白的花瓶里,满室幽香。
她不由深深吸了口气,只觉五脏六腑里都是芬芳。
“这种玫瑰,叫做芭蕉美人。”她听见有人这么说,一转身,就看见顾朗站在她身后不远出。
她有些微的赧颜:“顾医生。”
“早安。”他对她颔首。
“早。”她谨慎地看着他,不敢轻易开口。
幸好顾朗也并不想与她搭讪什么,吩咐佣人替她端上早餐来,然后就出门去了,她一直没看见他,直到中午的时候才看见他开车回来。
方家兄弟都已经起来,方三哈欠连天:“一大早去哪儿了?”
“出去办了点事。”顾朗昨天喝酒喝得不少,但是今早起来竟然一点异样都没有,显然酒劲早已被内力化去,“你们喝过醒酒茶了没有?”
方三按了按太阳穴,抱怨道:“昨天太忘形,喝多了,这酒后劲真大。”
“这算什么,”顾朗笑话他们,“这酒至多不过一两百年,有三坛五百年的女儿红还在酒窖里,不见天日。”
方三喃喃惊异:“什么,女儿红?”
“是,明叔自盗墓者手里高价购得,给小金鱼陪嫁。”
“咦,有这样的事儿?”明薇自楼梯上下来,只系一件红色长裙,神情慵懒,“我怎么不知道,你怎么知道?”
顾朗就笑道:“当然不告诉你,老早告诉你,早就被你偷喝掉。”
“那凭什么告诉你?”她不服气。
顾朗气定神闲,答道:“因为如果有一天他不在,还有我。”
明薇跳下最后几节楼梯,裙角像云一样飘过,她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首先,爸不在,我就不嫁了,第二,你有法子一手把我交出去再一手把我接过来?”
她说的话把所有人都逗笑了,她还念念不忘那三坛女儿红:“真有五百年?”
“别做梦了,你嫁给我之前,我是不会告诉你在哪儿的。”顾朗哼了声,“你不是不想嫁吗,那就别喝!”
明薇气坏了:“我的嫁妆,我的酒!”
“你爸爸吩咐的,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