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啊?那不喜欢我不打了好了,反正冬天没得穿得又不是我呢!”一边说着,李妈还一边要收拾毛线,虽然李玉明知道李妈其实是在跟她开玩笑,李玉也不得不上当。拉着李妈的手,讨好的笑了起来,才让李妈没有真的做出那个所谓的收拾东西。
打毛衣毕竟是闲时间做的,上街卖货才是李妈每天必做的事情,这一天,李妈带着三个小孩子来了县城,不到一会就被李玉舅妈给接走了,当一到她们家的时候,李玉大哥余晟睿就带李玉看到一样东西,看到它的时候,李玉真的呆住了!
“好看吗?”余晟睿挑挑眉,看到这东西的时候,第一眼,他就觉得小表妹肯定会喜欢,于是就买了回来,果真没有错,看她移不开目光的样子,肯定是喜欢了。
余晟睿的话让李玉回过神来了,愣了一下,才回答到:“好看。”过于平淡的声音听不出来喜好,让余晟睿有些看不透,明明刚才看得目不转睛,现在又这样反应。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决定。
余晟睿走过去,拿起放在床上的花布人偶递给了李玉:“拿去吧,这是给你的。”当初他买回来的时候,他老妈看到了还后悔不已,说她怎么不记得了,后来又去买了一个,不过是给李芳的,他老妈说,如果只有一个,肯定会落在李芳手上,李芳的妈妈可是非常利害的,再加上李玉对李芳非常好,反倒比较像个姐姐。
其实这也是余晟睿和余伟奇两兄弟对这个小表妹格外疼爱的原因之一,在他们眼中,李玉老是让着李芳,却不知道,李玉是以大人的眼界来看待事情,没有所谓让不让,没有哪个大人会真的去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是吗?
这个布偶用的布料了不错,也许是因为送的对象是三岁小孩子,余晟睿选择的是颜色比较强的,李玉一双小手紧紧的抱着不大的布偶,思绪却再度跌落到了前世,前世的她曾经在玩具厂呆过接近一年,那个厂只是一个私人小厂而已,因为她曾经在服装厂和鞋厂呆过,对于平车,万能车,高车,双车,甚至一些滚边机钉扣机之类的特殊机器都会作,所以她也算是厂里的高手,对于这种小意思的皮娃娃,她甚至要不到几分钟就可以搞定。
因为在玩具厂都是计件的,一人做一个部分,但是如果货多,小厂里面为了节约支出,经常是一个人做几道工序,久而久之,不但速度练上去了,公仔的所有工序她都会了。只是李玉的个决定了很多事情,前世跟今生有一个特质很像,那就是对于感兴趣的东西一定会花力去学,但是一旦学会了之后,宁愿再经历一次找工作的烦恼也没有耐心再呆在那地方了。
所以李玉才会在看到个小布偶就呆住了,奇怪的是,李玉在玩具厂呆过,见识过的的公仔无数,但是她本人去并不喜欢收藏,顶多也就看看而已,她前世最多也就买几个简单的抱枕扔沙发上而已,而且还是为了看电视方便。
余晟睿对李玉很好,不玩李玉想做什么他都陪,李玉想要什么他都买,就算是这样,给余晟睿发挥兄长爱的机会也很好,李玉不贪心,好似什么都不缺一样,问急了就要一点水果吃吃就算了,又不喜欢跟李芳一样到处疯。
天越来越冷了,都不可以卖冰糕了,不过李妈每一次去县城还是带上三小,李玉弟弟狗娃也会开始笑了闹了,虽然说的只是他自己听得懂的语言,李玉舅妈每一次都是一大早就来接李玉她们了顺便帮忙带一下狗娃,她不用工作,一天到晚在家里也就是做做饭,老爸和公公都在医院食堂吃,婆婆住在一边,灵着呢,本不需要舅妈的照顾。李玉怀疑,李妈会带着他们一直上街,本就是因为舅妈喜欢。
当然不是说李妈在讨好舅妈,而是李妈带着狗娃不方便,所以才托给二表嫂的,又看出来了二表嫂喜欢女儿,所以多带女儿来陪陪她。
在李妈的心里,女儿能被二表嫂喜欢其实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二表嫂谭妙竹可是个眼光很高的人,李婆婆那一辈,不说姐妹了,就只是兄弟都有三人,到了要以他们这一辈,再少也有四兄妹,女儿加起来数量也不少,但是这二表嫂就是没有看中一个人,反倒是她女儿,第一次见面就恨不得抱回她家去呢,怎么可能不让李妈骄傲,这不就是说明她家女儿是最好的吗?
七坐八爬九长牙,转眼间就到年尾了,李玉弟弟狗娃现在一个人在摇篮里玩的起劲,自己翻来翻去,没人帮的情况下就是坐不起来,咦咦呀呀的叫个不停,李玉的小布偶也成了他的玩具,被李妈强制出让的,为此李芳还暗笑了不少几,李玉倒没有什么大反应,反正她是无所谓啦,只希望弟弟长大了知道这事不要反应太大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