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妈妈就带小茉坐车去镇上。
那会儿,农村里都拼命追求吃饱饭,家境好一点的就吃好一点的,像花钱给孩子上艺术科真的是想都没想过,能让你上学就没事偷着乐了。所以爸爸妈妈愿意花钱让去学古筝她是很感激的,当然这跟家境好转密不可分的。
在老师那边交完钱后就可以正式上课了,不过还是商量了一下上课时间。小茉是打算一三五七去上古筝课,毕竟以前没学过,所以要多花时间学,二四六在家跟着陈爷爷学毛笔字。写毛笔字毕竟还有点经验,到不用整天整天的学,下午还可以抽点时间学二年级的知识,免得爸爸妈妈感到不踏实。
安排好以后,小茉就开始了比较有规律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其实很有意思,倘若在学毛笔字的时候陈小朋友不在身边叽叽喳喳那就更完美了。
“茉茉,你的字真好看。”陈小朋友此时站在小茉旁边,看着写的字,十分羡慕的说。
又来了,小茉无奈的翻翻白眼,第108次的回答:“风风哥哥,你那么聪明,你要是学的话肯定比我写的比我好看。”
“嘿嘿嘿,金刚(他现在班里的同学)约我去捉麻雀,我先走了啊。”话一说完,生怕被陈爷爷拉着学毛笔字蹬蹬蹬地逃走了。
想那会儿小茉告诉陈爷爷想和他学毛笔字的时候,陈爷爷本打算让陈小朋友也学的,但是陈小朋友那会儿刚认识新同学,玩心正重,而学毛笔字最需要的就是静心。之后,她在练习的时候,他会过来在旁边叽里呱啦讲几句,最后又以上述问答结束。
就这样学了一年,古筝入门了,之后修行靠自身了,小茉就不打算再去上课了,毕竟学这种课还是很花钱的。毛笔字也写的有模有样,陈爷爷建议她现在还不要专注于学某一字体,让其多多临摹不同字体。接下来坚持每天临摹一篇,让陈爷爷指点。
小茉学艺术类的东西没想过要去拿奖什么的,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气质,到也没希望自己能学的有多好。不过,据教古筝的老师和陈爷爷的话来说,“小茉是个小天才,学的快,学的好。”想着,重生定律在自己身上还真就应验了。
古筝和毛笔字学的差不多了,小茉还打算学舞蹈,现在年龄小,身子比较软,正是学舞的黄金时间。当然,最主要的就是学舞的女孩以后身材会比较好。为了美女梦,这是必须的。
小茉本来还想学英语来着,但鉴于这个时代这个镇上发音标准的英语老师还真没有,就不花这个冤枉钱了。哥哥姐姐们不是还在上小学,要么就已经不上学了,也没办法骗妈妈说谁谁教她认英文字母了,见意她听听力学。最后决定再缓的两年,最大的堂姐今年读四年级,她成绩很好,到时候可以让她来教。
那不学英语了,就换学一门画画课。重生前,小茉就特羡慕于那个当红的美女画家夏达。当时就意自己要是也学画画就好了,如今有时间也有机会能够学画,自是要把握的。
不过,这个想法目前还存在她脑子里,具体实施起来还是得爸爸妈妈商量。
晚上吃完饭,在院子里乘凉,气氛不错,小茉决定说出我想法。
家里,爸爸是一家之主。所以,她跑到爸爸身边给他捏捏肩,然后,撒娇的说:“爸爸,我有事想求您。”
爸爸一听,眉毛一扬,笑笑说:“乖女儿,什么事啊?”
“恩..我想学舞蹈和画画。”小茉边说边捏的更卖力了。
“哦,我当什么事啊,这是好事啊,你想学就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