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立在那儿,发不出声音。
“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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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本意是把冯远洋带给装一船看看,即使他不相信她真的是我女朋友,至少也会明白我这么做的动机——我不怕他看透我的想法,我就是要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可是事实证明他不仅相信洋洋确实是我女朋友,而且根本不认为那是多大的事。
也许帅哥总是有一种天杀的优越感。于是我的机关算尽在他面前变得像小儿科。
他这边的事还没摆平,我那惹麻烦的体质又给我找事了。
迎新的时候,我们从北外请来的嘉宾——叫简君瑶的——似乎对我颇有兴趣。
等到我天生粗大的神经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已经莫名其妙地就有了我的手机号,并且三番五次约我上这儿上那儿。
她跟凌肥肥和洋洋又不一样,气质什么的明显走的是另一经儿。迎新那天她长直发,长裙,在水蓝的灯光下面拉小提琴。并不是有多让人惊艳的五官,或者再苛刻一点说她其实一点也不漂亮,可是她站在那儿,就是会浑身散发着“美人”的气氛。她拉琴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身边的环境都不一样了,一大礼堂的男生像瞻仰自由女神似的看着她。
我以为她那种女生肯定特别孤芳自赏,视男人如粪土。所以她明显地对我表示出好感的时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我只有唯一一次在晚上下课之后跟她一起出去吃了个饭。
她说,交往吧。
我说,我有女朋友。忙不迭拿出手机显摆后面那个救命的大头贴。
她笑,道:假的吧?这一个星期都没见你女朋友来找过你。那种事我也做过,免得有讨厌的人来招惹。
她说完,眨眨眼睛。狡黠又冷酷。
我在她那酷似女版庄传一的气势面前败下阵来。
原来女人也会有那种天杀的优越感。
我说,你既然知道,就不要来招惹我了吧。
她二话没说站起来就走。
幸好,没有像港台电视剧里那样,把饮料浇我一头一脸。
我应付不来这样的女生,不然她一定比冯远洋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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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束约会回到宿舍已经快要十一点,我几乎是踩着点儿迈进宿舍门。
开门我就发现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