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的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脱离社会,他冷酷暴躁的对象也只是我而已。
这不,在夏明修面前,他尚且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虽然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作视而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当然阴魂不散这个结局不是我能预料到的,相当令人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我知道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我就解脱了。不可思议的是,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每天看着两人平静的幸福,我却觉得也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