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算你狠。”
水稻在一旁的方块水田里淡定地直立着,朝这边看都不看一眼。【喂它本来就没有眼的吧!】
好不容易跟植物们斗智斗勇的八小时结束,毛小米浑身散架地坐上自动悬浮车回家,还要应付两个兴致高涨的基友和一个喜欢着自己基友的女神,这日子啧啧。
周晓晓对方顷的热情程度真是让毛小米大跌眼镜,暗暗感叹未来人真是开放。她每天穿着最性感的背心短裤或者吊带短裙,今天波西米亚风,明天就是朋克风,后天又变成日系小清新,拼尽全力用自己做实验,猜测方顷的口味。
不过,冰山脸方顷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周晓晓的打扮,在一起的时候一般只看周晓晓的面部眼睛、眉毛、鼻子三角区,下边若隐若现的沟什么的,完全扫都不扫一眼,让周晓晓很是郁闷。倒是一旁的毛小米老是眼睛拐着弯地瞄她,大饱眼福。
众人在商定好组乐队的第二天,千带着几个人到了已经被废弃的一片地下城娱乐区,找到一家无人乐器店,直接拿最好的出来搬走,爽得毛小米大呼过瘾,顺便还顺走一把漂亮吉他。
周晓晓瞅毛小米一眼,道:“你拿吉他是要用来伴奏的么?”
毛小米摇头:“没有啊,我不会弹吉他。”
周晓晓:“那你拿来干吗?”
毛小米斜挑嘴角,将吉他往脖子上一挂,做了个经典弹吉他姿势:“耍酷嘛。”
周晓晓:“呵呵。”
方顷:“突突突。”
众人:“……”
众人又转了转,找到某间废弃的无人酒吧,开了灯,五彩缤纷的灯光加上各类奇幻炫彩效果,如梦如幻。
众人站上酒吧舞台,各就各位,试了试乐器,都还可以。
当然,唱什么曲目绝对是最大的分歧。
林枫推推眼镜,手风琴是挑的最朴素的一款,依旧贴着无数闪闪发亮的钻石,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他略显局促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唱一些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歌,比如‘红太阳’之类的。”
周晓晓无视林枫,直接站过去搂住方顷胳膊,用甜得起腻的声音冲方顷道:“方,你想听我唱什么好呢?”
方顷淡定地甩开她的胳膊,坐回架子鼓后面,随意敲了一段简单旋律,道:“小米的意思呢?”
毛小米摸着下巴,一脸精明算计表情:“我嘛,我觉得应该唱些复古的歌,毕竟咱乐队里四个人有三个都是古人嘛。”
周晓晓灿烂一笑,走过去站到架子鼓旁边道:“我的年代跟方的年代,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是吧?”
毛小米内心:是差不了多少,也就是你能当方的奶奶的妈妈而已。
不过还真是,唱什么好呢?
千忽然出现在毛小米身边,道:“你们可以这样,每个人提出自己想要演唱的一首歌,然后大家合作完成,轮换四首之后再决定。”
毛小米一边擦着被千吓出来的冷汗一边点头附和:“对,我们必须要找出自己的风格。”
方顷点点头,周晓晓看方顷点头也跟着微笑点头,林枫推推眼镜刚想开口就被周晓晓一胳膊肘把话捅了回去。
毛小米满意一笑,冲千道:“那么从最古老的时代开始好了,千,来一首东方红!”
千自动生成几份曲谱,悬浮在每个人面前。
大家花了十分钟研究曲谱,然后千一声令下,开始敲鼓的敲鼓,拉手风琴的拉手风琴,唱女声的唱女声,唱男声的唱男声。
一曲终了,四人面面相觑。
千站在一旁默默无言。
气氛莫名就变得很……古怪。然后,不知道是谁没控制住,扑哧笑了出来,众人都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毛小米手指扒着吉他边缘,边笑边喊:“妈蛋这也太奇怪了吧这感觉!哈哈哈哈摇滚风和民谣风加上美声混合的东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