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个小年轻明显被他这不要命的举动吓愣了,呆望着他好半饷回过神,而后小年轻大概碍于脸面,一拳朝他砸过去,那人偏头躲过这一拳,抬腿一脚踹在他胸口,给那小年轻踹地后退了好几步,好玄跌倒。
其他几个青年见同伴失手,咬牙硬上。大高个儿扣住一人的后脑直接砸在另一人的脑门上,撂倒两个对冲上来的人一记扫堂腿,膝盖一抬磕在那人鼻梁骨上。
也不知是他太厉害还是这几个青年纯粹是外强中干,反正在喇叭里重新响起的狗哭声中,群众们只能痛心疾首又敢怒不敢言地瞪着他。
这衣不蔽体的大高个夹着烟叹息似的一边摇头一边放毒气,然后警车就来了。
警察也没想到区区的扰民会演变成聚众斗殴,余找找在人群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大高个投降似的举起双手,却又没有投降的观念,岔着腿吐掉烟蒂,平静地如同见了送外卖的,
“警察同志,他们揍我。”
“放屁!明明是你......”
大高个眼睛一瞪,要打报告的人立即闭嘴了。
“你们可以查监控,我是正当防卫。”
剩下的事情余找找就不知道了,只是回家后看到警察特别费劲战战兢兢地取下了挂在五楼外墙水管上嚎丧的大喇叭。
当天晚上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儿,突然很羡慕那个‘臭流氓’的身材。
他以前只羡慕人家的长相,甭管是平凡的没有任何特色的五官,还是坑坑洼洼爬满痘印的脸,只要没有这道大疤,他都是羡慕的,他要求不高,只想成为一个拥有正常相貌过目就忘的普通人。
但是今天,他突然意识到,身为一个人,一个男人,就该有一副那样的好身板儿,天砸下来,他能率先扛得住,当得起顶天立地。天砸不下来,众人也非得仰视,不管他是做什么的,至少男性的力量贯穿在他体内,并通过他的好身材得以彰显昭示天下。
余找找真是羡慕他,尤其当看到镜子里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嫉羡使得他更加痛恨自己,自己也是个男人,为何人家高大威武,自己只能鬼祟苟且,消瘦无力?
他本以为这场闹剧就这么算了,然而他发现他还是低估了“臭流氓”的流氓程度。从那天晚上以后,每次他收工回家,都会看到墙上挂着的新喇叭,那个狗哭狼嚎声,不等警察取下来,也从不罢休契而不舍地回荡在小区里。
闹了好几天,别说小区里的住户,警察先受不了了。据说那栋楼从五楼开始就拉上了警戒线,从此狗哭声终于停止了,接踵而至的,是彻夜不休的歌声。
余找找躲在洗手间的百叶窗后,对面阳台的玻璃门大开着,那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灯火通明,里面的景象一目了然。
阳台的屋子里放着两个大音响,地上摆着一堆啤酒瓶跟熟食,暖色的灯光下是三个光着膀子的大男人。
激烈的鼓点,尖锐的吉他,还有音响里传来的欢呼跟歌者的嘶吼。
那个臭流氓搂着一个只到他胸口的小个子,跟着音乐摇摇晃晃,另一个男人腆着媲美猪八戒的肚子靠墙坐着,时不时哈哈大笑灌口啤酒。
臭流氓拉着小个子的手转了个圈,小个子顺势倒在他臂弯里,胖肚男笑的更豪放了。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金酒十仰天长啸。
“换换,换歌,”高壮壮冲搂在一起疯闹的两个人说。
根柱推开金酒十,跑到cd机前切了下一首,于是欢快的鼓点响起来,金酒十拉起高壮肉乎乎的手腕,
“来,高老庄,跟爷爷我舞一个!”
他是流氓,那他认识的人想来也都是流氓。余找找远远看着那三个男人跟着鼓点挥动着胳膊摇头晃脑,那个圆鼓鼓的肚子如同气球随着它主人的跳跃一上一下的耸动,小个子点着烟,疯狂地像要把头甩下来般甩着锃亮的脑袋。
而最吸引余找找目光的,还是那个臭流氓。那道精壮的身体因为汗珠闪着油光,宽阔的胸膛连接着劲瘦的腰身,每次挺动胯部时会露出紧实的腹肌,那身体的弧线流畅又精准,仿佛多一丝少一丝都会破坏这种美感,充满强韧的野性,完美到让人嫉恨。
三个赤膊的臭流氓拿着酒瓶冲到阳台,对着墨黑的夜空一齐扯着沙哑的破锣嗓子嘶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