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着他的脸色。正当父亲以为她要追问刚才那番话的含义时,女儿忽而握住他枯瘦的右手,轻轻抚了抚青筋显露的手背。
“爸爸,有件事对我很重要,请您一定如实地回答我。”
父亲稍显迟疑,用自由的左手搔了搔后脑。
“这么严肃啊,是……什么事呢?”
“那次手术以后,您一切都好吧?”
迎着爱女温良关切的眸光,老父轻轻地长吁了口气,不禁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在高菲刚读大二时,他因肝硬化晚期,并发上消化道出血,几乎性命不保。所幸配型成功,他顺利完成了肝移植手术,加之术后需要疗养恢复,为此欠下亲朋好友几十万的债务。后来妻女不辞劳苦,拼命打工挣钱,才勉强还上一部分,却仍是杯水车薪。
为了不给好强的女儿再添负担,他们忍痛割爱卖掉城里的住房,搬到了荒僻的郊区,租下这座小小的院落聊以栖居。每每思及旧事,他都歉然自责拖累了她们娘俩。
父亲慢慢捋着女儿背后的青丝秀发,笃定地摇了摇头。
“我一切都好,你们安心工作,开心生活就好,不用总是记挂着我。”
高菲凝视着父亲黯黄的瘦脸,苍白的鬓发,默然无语地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高家父母照例要去东厢房小憩,让女儿和阚侃自由活动,以便为他们留出一些私密的闲暇时光。
高菲拉着男友来到她以前居住的西厢房,只见门框上贴着一副对联: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阚侃深有同感地颔首。
“嗯,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别咬文啦,快进去吧。”高菲嗔笑着在他肩头一拍。
小小的卧室干净整洁,温馨舒适。窄床旁边是木制写字台,看似粗糙而质朴,三个靠墙的立柜中几乎摆满了书。阚侃信步走近,托腮端详着玻璃柜门后的旧照,噗嗤笑出声来。
高菲赶忙闪身挡在柜前,轻轻推开他,满面娇嗔道:“进了本姑娘的闺房,是谁同意你大摇大摆,东张西望的?”
阚侃握住她的手,满脸宠溺地回敬道:“是谁同意跟照片上那个黄毛丫头携手相伴,终生不渝的?”
前几日,高菲的母亲为了欢迎女儿回家,买来个摩天轮造型的精致相框,挑选了女儿不同年龄段的若干小照收入其中,连她尚在襁褓和蹒跚学步期的都没遗漏,而小学时的她正如阚侃先前所料,扎着两根翘翘的羊角辫,到十来岁就改为马尾了。
高菲只羞涩地丢出一句:“干嘛学我啊?”便垂头不做声了,她浮起红晕的面颊显得明艳不可方物。阚侃刮了刮她的鼻子,伸手从身旁的书架上取下一本《放翁诗集》。
“趁着无事可忙,索性一起读读诗吧。”
两人同读了一会儿陆游的诗词,当念到《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的“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时,阚侃扭过头来,认真地瞧着她。
“在陆放翁的诗词里,我最偏爱这一句,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高菲尚未跳脱出诗中的意境,懵然摇了摇头。阚侃搂住她肩头,手掌温柔地摩挲着,唇边微含几分讥诮。
“加菲猫同学,因为‘狸奴’这两个字,总会提醒我揉猫的柔顺手感和精妙触觉啊。”
高菲一记老拳挥过去,被阚侃哈哈大笑着挡开了。
“名垂千古的大诗人尚且是猫奴,我这个猫奴也大可不必内疚了。”
两人谈兴颇高地说笑了一阵,高菲忽然想起方才的计划,“我们要不要进城去逛逛?否则也怕太委屈你了。”
阚侃干脆地把书一合,“委屈倒是没有,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两人搭了一个多小时公交车才进入城区,鳞次栉比的高楼华厦渐渐取代了低矮老旧的瓦檐砖房。倒车后又晃悠了半个钟头,终于抵达高菲曾经就读的高中。
校门早已翻修一新,显得高耸气派。因为是寒假期间,学校原本不对外开放,高菲跟传达室的师傅婉言恳求之后,这才以校友的身份同阚侃悄然溜了进去。
阚侃发现眼前的校园雅致而敞阔,有茂林修竹,有凉亭水榭,几栋主教学楼以高低错落的通透玻璃连廊相接,环抱着马赛克彩砖铺地的中央天井,颇具灵气与设计感。
他向着高菲一挑大拇指。
“你的母校依山傍水,借势而建,不仅环境优雅,培养出的学生也好,真是人杰地灵啊。”
高菲正欲谦逊几句,突然望见天井的角落处有个身姿窈窕的女人带着孩子玩耍。男孩约摸五六岁的样子,正蹲在路边耐心细数地上五彩斑斓的砖石。
高菲双眸一亮,兴奋地奔过去喊道:“段老师,您也在啊?”阚侃紧随其后地跟过去。
那个高挑女人蓦地转身,精致的细眉讶然上扬,澄澈的眼眸现出似曾相识的笑意。三十五岁的段缨宁执教多年,虽然记不清从前的每一个学生,但毕业后的学生倒是经常回来看她,早已见惯这种场面。
高菲微微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