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姐姐,代我向爸妈问好,就说我在外面一切都好,让他们不要惦记我。落款上写着:妹妹——小雨。
我愣了一下,难以置信地说:“怎么,原来你说的那个人就是……”
“我说的那个人就是我的亲妹妹丁小雨。”丁小红咬着嘴唇说:“本来在没经她同意之前我不应该透露出这点的,但是现在见你这么焦急,我只好……唉,只不过那上面连个地址都没有,只靠上面的一个邮戳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找一个人和在大海里捞针没什么区别。而且……”
丁小红说到这里又苦笑了一声,然后接着说:“而且说不定她只不过是路过这个城市时,偶尔心血来潮发的这个明信片,其实她的人现在是否还停留在这个城市都很难说,所以我劝你最好还是别白费力气了!”
我拿着明信片神态坚决地摇了摇头,虽然我也知道要凭这么一张东西去另一个城市找一个大活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这却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必须得试一试。
“其实你要想阻止邱雪嫁给杨贵生根本不用这么麻烦的……”丁小红神情怪异地一笑,说:“只要你立刻向邱雪求婚,我保证她就再也不会去理那个杨贵生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心想丁小红说的一定是气话,她不可能真的想让我去向邱雪求婚,虽然今天她刚见到我时说宁愿给我当情人也不愿再离开我,但是这话做不得准的,女人对于感情的事都是自私和,再大度的女人也不可能甘愿和别人一起来分亨一个爱人。
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大度,我也不能真的去向邱雪求婚。再退一步说,就算我真的去向她求婚,她也未必就真能答应我,昨天她已经说了,杨贵生早就把请柬发了出去,现在她已无法回头了。
在现实生活中,新郎或新娘在婚礼前逃婚的也不是没有,但是象邱雪这样善良、柔弱的女子却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她们往往会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的面子而牺牲掉自己一生的幸福。
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丁小红的妹妹丁小雨的身上了。
三天之后,我乘坐飞机来到了丁小雨寄出明信片的那个地方——深圳。
如果说这张明信片是从别的城市寄出来的话,那么我也很难确信丁小雨是否还会留在原地。而这明信片是从深圳寄出来的我就比较放心了,因为对于八十年代的中国人来说,深圳的魅力是无法阻挡的,一个打定主意要出来闯世界的人来到了这里,都一定会被这里的氛围给迷住的,所以我相信她只要来过这里,短期之内都一定不会走了。
在二十一世纪我没有去过深圳,但是经常在电视里看到那里的繁华景象,而现在这里还只是刚刚开始发展,还没有那种气魄。
那张明信片是从一个不太繁华的居民区的邮局寄出来的,我找到那里后先找一个普通的旅馆住了下来,然后就开始思考该如何来寻找丁小雨。
如果时间够用的话,我完全可以挨家挨户的找,直到把这个居民区寻个遍。然而这么一个庞大的工程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邱雪和杨贵生的婚礼再有二十多天就要举行,时间上肯定来不及。
我也想过要打广告,可是又怕丁小雨见到广告后反而故意躲着我那就糟了。于是再三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暗访。当然不是我一个人自己暗访,那样的话我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她。
我首先想办法与旅馆的服务员打好了关系,这一点并不难做到,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只不过给她们每个人买了一件价值不足十元钱的小礼物,就让她们对我的态度如同对自己的家人一样的亲热。
然后我就又通过这些服务员找了一些在当地比较有办法、比较混得开的闲人来给我帮忙。
第九十七章 街头暗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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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丁小雨相片的底片(临走时从丁小红那里要来的)拿到照相馆相洗了好几十张,然后发给这些闲人,让他们四下里去给我打听,并且承诺只要谁能帮我找到丁小雨我就付给他五千元的酬劳。不过却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此事不能张扬,不能让丁小雨本人得知。
这时候的五千元比二十一世纪的五万元还好用,这帮闲人平时哪能碰到这样的好事,立刻象疯了似的四出行动起来。
然而一转眼十天过去了,却仍旧连半点消息也没有,那帮闲人倒也无所谓,反正每天的吃喝都由我管,他们甚至可能希望一辈子都找不到丁小雨才好呢。
我一看这样不行,再拖下去,等到邱雪和杨贵生结了婚就什么都晚了。于是我又把赏金涨到了一万元,但是每过一天赏金就会减少五百元,如果再过十天还是找不到人的话,就不用再找了。
那帮闲人这回到是真的有些红了眼,开始尽心尽力地四处寻找起来。然而五六天过去后仍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时间每过一天我的心就凉了一分,渐渐地开始怀疑丁小雨是不是早就已经离开深圳了,要不就是人虽在深圳却已不在这附近居住,那样的话我可就真要白忙一场了!
这天天气特别炎热,到了晚上仍是闷热闷热的,我在旅馆里冲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来到街口的那间小吃店,要了两盘海鲜小炒,来了两瓶啤酒。
刚刚吃了没几口,忽见一个打扮得妖里妖气、脸上的脂粉抹得足有一指厚的女人慌慌张张地从门外跑了进来,那女人在经过我桌旁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