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力的,更多的人冲了过去。
络腮胡一楞,这些贱民竟敢反抗?随之而来的是汹涌的怒气,厉喝道:“你们想造反吗?!”
不过这一次没有人再讨好他们了,二十来个常年劳作的汉子一窝蜂的涌上去,这些穿着甲胄的士兵尽管手中有武器,但平素养尊处优,在朝歌城内欺压百姓习惯了,很少有遇到反抗的,一时间竟没有反应过来,人又多,连施展的空间都没有。
这时候,藏在破面里面的女子们也冲了出来,武器有石头,木棍,石刀等日常用具。
混战之下,没过多久,这几个耀武扬威的“军爷”当真被愤怒的人群给杀了。
敌人死了之后,大家才稍微冷静下来,凉风一吹,涌起阵阵后怕,这些人虽然胜了,但许多人也多多少少挂了彩,有几个还被砍伤了胳膊,其中一个抹了把脸上的血水,抖着声音说道:“杀人了,咱们杀人了,还杀的是军爷,这次死定了,会被喂蛇还是凌迟?怎么办?阿修,怎么办?”
辫子女阿珍心里也害怕,但是更多的是兴奋,强自镇定道:“怕什么?人都杀了,总会有办法的,大不了挖个坑把他们埋起来,这样不就谁都不知道了?”说着扫视了一圈人群,继续说道,“这次的事大家都有份,谁也不许说出去,不然大家都完了!”
有几个人面面相觑,勉强道:“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人是你们杀的,我们没动手。”
阿珍叉腰“呵”了声:“你们说没动手就没动手?以为官府会放过你们?!没罪还要判个有罪呢,何况你们还是我们的同伙,难不成你们打算告发我们将功折罪?天真!”
这几人往后退了两步,不说话了。
“阿修,怎么办?你给大家想个办法吧。”
“对啊阿修,我们都听你的。”
阿修显见是这群人的主心骨,他想了想说道:“纸包不住火,这件事总会被人知道,朝歌恐怕是不能呆了。”
人多嘴杂,哪能永远守住秘密,何况这几个人若不回城,城里肯定会派人来找他们。
“离开朝歌?那咱们能去哪儿?”
“是啊,在朝歌还能有碗饭吃,人离乡贱,去了别处,恐怕连吃食都找不到。”
“朝歌是王城,王城尚且生活如此艰难,其他地方肯定更难。”
“而且万一路上出个啥事,咱们可怎么办呢!”
听着大家暗暗的讨论,阿珍皱眉大声说道:“好了,这也怕那也怕,难道留在朝歌等死吗?”
“可是,阿珍,说不准不会被人发现呢?”有人心存侥幸,附和的人还不少。
“你!”
阿木拉了阿珍一把,示意她看阿修怎么说。
阿修抬手,大家安静之后才开口说道:“朝歌的情况,大家也知道,如此日复一日,活得跟奴隶一样又有什么意思,如果有要跟着一起走的,大家还能一起搭伙,不愿意走的,便就此分道扬镳吧。”
阿木附和道:“没错,整日里提心吊胆,过了今日没有明日的日子我实在是过够了,阿修,我跟你走!”
阿珍也立马说道:“我也走!”
可怜她姐姐原本有个好好的家,不过去河边浣衣的功夫,就因为昏君与妖妃打赌,被生生剖开肚子将孩子取了出来,一尸两命,她原本想要混进宫杀了昏君和妖妃,无奈没有门路进不去,无时无刻她都祈祷着朝廷早些亡了吧,反正这朝歌她是一天都不想呆了!
“时间不多了,我给大家一刻钟的时间考虑。”
阿修说完之后,就让阿木和阿珍去分配仅存不多的家当。
大家也很犹豫,这年月大家都习惯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除了商人,普通人很少有出远门的,交通不便,未知的东西又太过恐惧,出趟远门风险太大,听行商之人讲那是九死一生,自然是熟悉的地方更让人安心一点,可是他们如今犯了事儿,杀的还是军爷,不走的话必然也是个死。
反正都是死,有人抱着侥幸选择等待被抓,有人心一横咬牙打算到新的地方拼上一回,到最后,愿意跟着阿修一起走的人差不多有三四十个,青壮年只占一半,另一半大多是半大的孩子,还有几个年纪大些的妇人,她们年纪大,见得事也多,也能狠下心来,靠她们自己在朝歌是活不下去的,不管什么人,想要活命都是本能。
身体不好的几人都不肯走,包括受了重伤的大牛,怕在路上说没就没了。
阿修等人也不勉强,将几个士兵挖坑埋了起来,分了他们的武器,又分了本就不多的家当之后,原本朝歌城外第一大聚集地就此散了,剩下的人也离开破庙各找归处。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但大家都没有休息,也不知道那几个士兵的事情能瞒几天,还是离朝歌越远越好。
“阿修,咱们去哪儿?”
“西岐,咱们去西岐。”
“西岐?西岐在哪儿?”
“我曾听闻西岐夜不闭户,家中皆有余粮,百姓安居乐业,西伯侯仁慈有德,如今已归西岐,想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