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吩咐仆人去浴室预备热水;随即又回到床前,蹲下来为陆雪征穿上拖鞋。陆雪征提着裤子站起来,愤愤然的数落道:“混账东西!还玩起你老子来了!你没事总研究我干什么?”
金小丰为他系好腰带,也不言语,恭而敬之的把他请了出去,又找来洁净衣裳送到了浴室。
陆雪征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除去了一身的鱼腥味。从头到脚的穿戴整齐了,他就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是特别的心平气和——可见,人的确是不能总“憋”着。
他在楼下客厅内喝了一杯热茶,金小丰则是提来了一只大食盒,规规矩矩的说道:“干爹,这是给叶先生带上的几样点心和小菜。您今天回去的晚,想必是没有时间再为叶先生准备晚饭了。”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想到干爹居然每天都要烟熏火燎的为叶崇义做饭,他就恨的牙痒痒,觉着叶崇义实在是折辱了干爹。
陆雪征扯着衣领扭了扭脖子,也没理金小丰,放下茶杯起身便走。金小丰拎着大食盒迈步跟上,直到目送着陆雪征的汽车开出这条小街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转身回家。
陆雪征一路哼着歌到了家,因为哼的心不在焉,所以调子多变,从京剧拐到昆曲,末了嘟囔着北平大鼓书下了汽车。进楼之后,四周寂静,他一时听清了自己制造出来的曲调,心中一惊,不由得自语道:“太他妈难听了!”
将小狸猫赶去客堂椅子上睡了觉,他步伐轻快的上楼走进卧室,一边打开房中电灯,一边唤道:“崇义,我回来了!”
叶崇义裹着棉被侧身躺在床上,把个脑袋藏到枕头下面睡觉。骤然而来的光明与呼唤刺激了他,让他有气无力的发出了声音:“雪哥……”
陆雪征快步走过去放下食盒,又坐到床边,将那个枕头拿开:“还睡?起来吃点东西吧!”
没有了枕头的遮挡,陆雪征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孔,忽然感觉他今天状态有些异常——脸红,疤痕更红,目光却是散乱迷离。伸手一摸对方的额头,他心中一动:“崇义,你怎么发烧了?”
叶崇义半睁了眼睛望着他,哼哼的细声答道:“下午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风凉,可能是冻着了。”
陆雪征知道叶崇义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是万万病不得也伤不得的,连忙起身找来阿斯匹灵让他服下。叶崇义乖乖吃了药,又轻轻的哀鸣道:“雪哥,吗啡用光了……”
说这话时,他有些底气不足,因为知道吗啡实在是昂贵。不过灯枯油尽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他不会一直拖累陆雪征的。
陆雪征想他从早到晚的一个人躺着,孤独可怜,便后悔自己不该在金小丰那里流连太久。脱鞋上床坐住了,他把叶崇义用棉被包好抱进怀里,又低头用手指为他梳理了凌乱头发。
叶崇义的头发很稀,也很细,唯有乌黑的颜色,还是先前所具有的特点。陆雪征抬起手,眼看着手指上缠绕的层层落发,不禁心痛了一下。
“喂!小花脸子!”他故意大喇喇的质问叶崇义:“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要死吗?”
叶崇义从棉被下面抽出一条手臂,慢慢的抬手摸向了自己的额头。苍白枯细的手指滑过那两道交叉凸起的疤痕,他闭上眼睛,忽然笑了一下:“雪哥,我快要累死啦,你就放我走吧!”
“你天天睡大觉,你累个p!”
叶崇义举起那只手,睁开眼睛抚摸了陆雪征的面颊,气若游丝的笑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很累,一直累到如今,受不了啦!”
那只手无力的落下来,搭在了棉被上:“你想啊,我每天要吃、要喝、要玩、要乐,要和大哥斗气,要向爸爸要钱,这就已经很忙了,日里夜里还要想你。你对我好一次,我就要高兴好多天;你对我坏一次,我就要怨恨好多天,你说我累不累?”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由得回想起当年岁月。低头在叶崇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落下泪来:“疯子,你那时怎么就看上了我?”
叶崇义笑了一下,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我是疯子嘛!”
叶崇义不肯吃饭,陆雪征打开食盒,见里面有一碗好汤,便端出来想喂他两口。叶崇义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汤,可是咽不下去,含了半天,还是吐了。
在食盒下层,陆雪征又看到了一盒吗啡针剂。他连忙为叶崇义打了一针——叶崇义的手臂上针眼密布,肌r僵化,陆雪征简直要找不到一块完整皮肤来进行注s了。
吗啡让叶崇义渐渐镇定、或者说,麻木下来。温热的汤喂进口中,他虽然依旧没有食欲,但也不至于作呕,能够慢慢的吞咽下去了。
陆雪征拧了一把毛巾,为叶崇义擦了擦手脚。又坐在枕边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一边为他剪指甲,一边讲述今天码头上四位老板的泼妇行径。叶崇义微笑着倾听,一直抬眼盯着陆雪征看。夜很深了,两人也不肯睡,只是低声的谈笑。
与此同时,同样没有入睡的,还有金小丰一个。
金小丰盘腿坐在大罗汉床上,一手拿着一支拆解开来的注s器,一手用镊子夹起药水瓶中的棉球。在留声机传出的靡靡之音中,他面无表情的把那棉球探入针管内部,仔仔细细的进行擦拭。
九十四、一世
战争期间,交通不畅,即便是在依然繁华的大上海,也埋伏了物资匮乏的隐患;尤其是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