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一结束,林景衡就收拾了细软,准备带顾即回乡下奶奶家去看那只很像顾即的大黄狗。
顾即却忙于兼职之中,白天就去玩具厂组装,晚上就去甘家的大排档帮忙——林景衡是知道顾即在甘家打工的,但知道的时候也是沉吟几秒,最终什么都没有说,顾即因此松了一口气。
林景衡和甘小雨一直以来关系都不咸不淡,似乎是因为小时候甘小雨曾经欺负过顾即的缘故,林景衡对甘小雨这个人一直喜欢不起来。
可是他即使不喜欢甘小雨,也不能控制顾即的生活,其实有时候他在想,再长大一点,等到他有能力承担起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就能让顾即不要那么奔波的生活。
别的孩子还在无忧无虑的年纪,顾即就为了钱财而烦恼,可是林景衡知道,顾即从来都不是爱钱之人,更不会无缘无故要他的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林景衡要保全顾即的自尊心,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顾即小小的身影在斑驳的工厂里和闷热的雨棚下穿梭。
有一次林景衡捏顾即手心的时候,发现他的手心起了几颗小水泡,他控制不住用力一捏,顾即就喊疼,他只得一遍一遍摩挲着顾即的手心,然后轻手轻脚帮顾即把水泡挑了,全程顾即都低着头不敢看他。
林景衡把东西收拾好,望着窗外渐渐落下去的余晖,天空成了一片奇异的绯红色,楼下自行车的轱辘声很是清晰,就快是要晚饭的时候了,顾即应该在大排档里打工。
林景衡抿了下唇,踱步到窗口,低头看了一眼,楼下两个孩子嬉闹着跑过,笑声很清脆,因为天气热,额角都是晶莹的汗,转身又窜入巷口。
他犹豫了下,慢慢把身子探出去,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做了,一来怕被顾即发现,二来还是觉得偷窥到底不是什么光明的事情,可是他想到顾即,还是小心翼翼的打量着。
刚伸出半个身子,房门骤然被人敲响,林妈的声音传来,“小衡,可以吃饭了。”
林景衡很少被吓到,现在却犹如惊弓之鸟立马把身体收回来,表情是少有的被撞破坏事般的尴尬,幸好林妈并没有进来,顿了几秒,他才平静的回,“知道了。”
然后兀自笑了下,转身换了套衣服,到了客厅,见林妈还在张罗着吃饭,林爸在阳台收衣服,他走到门口,穿鞋,扬声道,“爸妈,我突然想起顾即约我吃饭,就不和你们一起吃了。”
林妈吃惊的抬起头,“小即不是说去打工了吗?”
林景衡表面丝毫没有被拆穿谎言的尴尬,“甘嫂说放他一天假。”
林爸抱着一团衣服从阳台上走进客厅,边关玻璃门边说,“别太晚回来。”
林景衡颔首,然后打开门就出去了。
林惠往碗里添饭,回过头狐疑的问,“小衡最近有点不对劲啊。”
林平之把衣服丢在沙发上,“怎么说?”
“他是不是交女朋友了?”林惠皱了下眉头,“我好几次看他坐着坐着自己在那里笑,以前可从来没有这种情况。”
儿子虽然早熟,但林家可没有让儿子早恋的准备。
林平之老道的摇了摇头,“景衡就是早熟了点,况且整天就看他和顾即腻在一起,哪里来的时间早恋?”
“也是,”林惠一笑,招呼着林平之过来吃饭,“顾即是个好孩子,小衡和他走得近,我倒不担心。”
林爸这次赞同的点了点头,慢腾腾的走过去吃饭。
楼道口的灯刷刷刷的亮起来,林景衡不紧不慢的走下楼梯,到了最后两个台阶,直接跨了下去,然后笑着快走了两步,才又慢下脚步。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正是出来觅食的时候——绝味大排档门前停着十来辆摩托车,铁棚搭起来的空间很大,落地大风扇呼呼呼的吹,却没能吹走夏日的一分燥热。
但这并不妨碍下了班的工人享受晚餐,几个一小桌,十几个一大桌,大多数打着赤膊,被太阳晒得黑红的上半身挂满了汗珠,乱哄哄的喝着酒吃着菜,讲着些不着边际的话,好不热闹。
空气是闷燥的汗味和体味,显得很是浑浊。
顾即缩在所谓的后厨房,其实就是一个小雨棚里头,他坐在矮椅子上,深深弯着要,面前是两个红色的大塑料盆,一头的水混着洗洁精,一头的水说是干净的,但也已经有些浑浊了。
又是十个个盘子堆下来,大汉吼着,“里头洗碗的快点,没盘子了。”
顾即哎的一声,望着身侧堆积起来的小山,也不知道是不是热的,一阵头晕目眩,他用力晃了晃脑袋,把新来的油腻的碗盘放进洗洁精水里——油腻的触感让他很不舒服,但时间久了,已经习惯。
甘嫂对他不错,给他分配了一双塑胶手套,但戴了手套就洗不干净盘子,顾即只得赤手上阵,他望着自己发皱的十指,有点儿发愁,却又不由得他想太多。
大排档闹哄哄的声音让他更加奋力刷起碗来,不知道谁叫了一声——顾即,有人找。
接着是店里的一个后勤大叔快步走过来,赶紧让顾即去门口,顾即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提起来站在了一边,大叔已经顶替了他的工作。
为了不给人添麻烦,顾即只得晕晕乎乎的往外走,他打工以来,来找过他的就甘小雨和江耀,但两个人都是进雨棚找他的,还有谁会来找他呢?
想到唯一的可能性,顾即眩晕的脑袋好像清醒了些,他绕过闹哄哄的铁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