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r15
工地做完这天就算完工,工头清算了工资,然后说请客去大排档吃饭。
林予昕没去过糟哄哄的大排档,他坐在油腻腻的凳子上,桌上苍蝇乱飞,有人抽烟,旁边一桌老爷们在划拳喝酒,声音能把老板算账的说话声都盖过。工头点了好几盘大鱼大肉,又叫伙计拿了几瓶二锅头,给在座的都倒了酒。二锅头的味道不好闻,林予昕好久都不敢喝下去,工头敬他,他不好推却,学着对方豪迈地把一杯酒都喝下肚,呛得他嗓子发疼。
这边的菜很辣,口味又重,林予昕还是不能习惯,只能小口小口地吃。年长的男人笑他:“阿晓个子小,吃饭也像只猫仔一样,不多吃点怎么有力气干活,要长得像叔一样才算是男人嘛!”然后就给他夹了一块被辣椒染得发红的猪蹄给他。
吃过饭,工头说要是他们还留在这个城市,以后有工作再联系他们,都是一些背井离乡出来讨生活的汉子,哪里有工作就去哪的人,相聚在一起就是一家人,这段日子相处下来都有了感情,离别的时候也挺不舍的。
走之前林予昕又在大排档打包了一份清淡的饭,他喝了酒,走路都不利索,晃悠了好久才回到他租的房子。他就住在那条快要拆迁的巷子里的某个小阁楼里,房东是个老婆婆,丈夫跟儿子都因为工地事故去世,她就自己守在他们曾经的住处,每个月靠微薄的五保户资助和租房子的钱生活。这里都是些穷苦的下层人民,林予昕住在这里感概万千,越发觉得曾经的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走到巷子最深处,那里有个小棚子,用乱七八糟的废旧品堆积起来的,外面放了好多废品,发出让人不舒服的味道。他走过去,从角落里冲出一个小黑影,先是冲他汪汪叫了两声,后面似乎是认出他是谁,就摇着尾巴跑过来,用自己脏兮兮的身子蹭在林予昕的裤脚。林予昕也不恼,从饭盒里用筷子拨出一些在地上给它吃。小狗见了吃的就不再缠着他,林予昕敲了一下用纸板做成的门,喊着:“阿婆你在么,我给你送饭来了。”
林予昕听到里面有走动的声音,然后门就开了,一个老人探出头,呆滞地看了他好一会,啊啊两声算是跟他打招呼。林予昕把还温着的饭盒递给她,“阿婆你趁热吃,我明天再来。”然后他就急急地走了。
从那个阴暗的地方出来,林予昕还是觉得心里难受,那间小屋里都是霉味,没有一点阳光照射过。那个老人不会说话,也没有亲人,跟街里邻坊也没有交流,终年生活在那个小交流,靠捡破烂为生,那么多年下来就只有那条野狗跟她最亲。世间人情冷暖,他算是都见识过了。
他回到自己狭小的小阁楼,随便打了桶热水洗了澡换了衣服就躺在木床上。闭上眼就会想起老人衣衫褴褛弯腰捡破烂的样子,他心里憋屈,睡不着只好起来抽烟。几块钱一包的廉价烟质量不好,味道也让人不好受,但总能驱散一些心里的抑郁。
林予昕看着烟雾,想着一些有的没的,他想如果他是个亿万富翁,那他一定会捐钱造很多敬老院,把那些老人都收留进去。然后他又觉得自己天真,年纪都那么大的还爱幻想。等烟烧完,他的情绪也跑得差不多,这才睡过去。
这段日子他倒没怎么梦到乐队曾经的事了,他觉得他渐渐地离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越来越远,他都不记得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也不记得自己曾经是个光鲜的明星。
第二天一早他就被山寨手机聒噪的铃声吵醒,他原本那个手机不敢再用,一直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他不敢开机,害怕被人发现。他看来电是姚薇,才想起今天要陪她去游乐园。
去到约定好的地点,林予昕在人来人往中张望了好一会,才发现穿着淑女裙的姚薇。他连忙跑过去,说抱歉迟到了。姚薇抿着嘴笑,说他一定是忘记起床。
游乐场在城郊,他们坐了公交车,今天并不是周末,去那边的人也不多,车厢很空,姚薇坐到双人座上招呼他过去一起坐。
林予昕今天出门特意把自己修整了一下,换上他出逃时那套休闲装,头发比起那时候长了一些,姚薇说他看起来有艺术家的味道。林予昕就开玩笑说那他应该去参加选秀,说不定就能走红。
姚薇说他这个样子很合适当艺人,长得好看,又说他像if乐队的林予昕,她是if的歌迷,意外地她不喜欢jue,而是喜欢那个被众人掩盖住光彩的林予昕。她说林予昕敲鼓的时候最帅,林予昕不相信,问她林予昕长得什么样子。姚薇来了兴致,掏出手机翻了相册,给他看她收藏多年的图片。
照片上面四个男孩子各有特点,jue笑得最自信,手里还拿着吉他,贝斯手留着小胡子,看起来很邪气,键盘手是个可爱的男孩子,一笑就露出小酒窝。而他自己被他们挤在中间,因为打闹脸都涨红,看起来特别搞怪。姚薇指着上面的他对他说:“我最喜欢这张,阿昕被欺负的样子好可爱,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有个这么可爱的弟弟就好了。”然后她又翻到下一张,那是他敲击架子鼓的特写,即使照片是静止的画面,林予昕却能看出当时的他是多么热切地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
姚薇见他看得出神,就给他介绍,似乎也要让他知道if又多厉害多闪耀,让他像她一样喜欢上这个乐队,她说她都能把if的事迹背出来。林予昕夸张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