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9:00,周末开车到警察局报道后直接前往77街区的仓库,当拉开仓库门的时候,发现仓库内的唯一空档处被挂满了白纸。
“亚当,我走之前你告诉我发光氨为什么会让血液呈现出荧光状态来着?”
“发光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成分,化学式为3o2,由于血红蛋白含有铁,铁能催化过氧化氢分解,让过氧化氢变成水和单氧,单氧在氧化鲁米诺让它发光。你记这些干什么?想完全了解,你要重新学习化学当中的很多东西,现在,你只需要记住在什么情况下鉴证需要用到发光氨、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als,记住禁忌就可以了。”
亚当解释这一切时,半点磕巴都没打,像是这些东西完全储存在记忆里,好似自己的名字一样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周,过来。”
周末关上仓库门,走到仓库内的白纸旁边,靠近了以后才发现这里的每一张白纸上都有血迹。
“你有血迹鉴定的基础,可是这种基础达到了什么程度我还不清楚,咱们先测试一下,之后开始进入正式的鉴证学习。”亚当回手指着身后的白纸,问道:“这是什么血迹?”
白纸上的血迹很简单,由一溜斜着向上的不规¥¤则弧形组成,血迹中大部分血点为锥形圆点,少部分血点由圆点中心带有向下流淌的痕迹……
“那得看这张纸上的血迹在哪。”
亚当满意的看着周末,他第一次认为对方很专业:“凶杀现场墙壁上靠上的位置,我需要你光从血迹上告诉我死者的死因。”
“挥洒性血迹,要是这种血迹呈现在墙壁上,应该是凶手用钝器击打过死者的头部,经过多次击打以后让凶器上沾有血迹,再次扬起钝器时,刚刚粘黏在凶器上的血迹顺着力道挥洒在墙上。”周末靠近那张挂起来的白纸,仔细分析道:“这肯定不是前两次打击,如果是前两次打击凶器上不应该沾有这么多的血迹……”他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在将死者头部砸出血迹后再次击打才让凶器上沾满血迹,甩出时,血迹撞击在墙壁上……”
“为什么不是利器?”
“血迹所在的位置不同,使用利器杀人很少有人砍头,要是刺入腹腔导致的内出血粘黏到凶器上,凶器拔出时甩出的位置不应该在墙壁考上的位置。”
周末思考了一下,突然抬头看向了亚当:“该死的,你误导我!”
“任何一个凶手使用钝器砸对方头部时,在以杀人为目的情况下肯定会用双手,双手挥动凶器就不可能向肩膀方向挥,一定是双手举起凶器挥动过头顶,凭借血迹来看,能粘黏在凶器上这么多血代表着死者当时已经处于昏迷或者死亡状态,根本没有反击能力,所以这些血迹应该在棚顶。”
亚当笑了,他笑出来的模样很单纯,四十岁的男人能保持单纯的笑容非常不容易,这说明他的生活没有被社会中的任何肮脏污染过。
“你的血迹功底很强,周,可是你不太专注。”亚当解释道:“我的确是在误导你,因为进门的时候你问我的问题是有关‘发光氨’的,你的思绪一时没转过来,但是,你没看出来我误导你的方向在哪。”
亚当伸出手指指着刮起来的白纸说道:“出现在墙壁上的血迹,用你的话说是‘挥洒性血迹’,即便这不是学名,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理解,就像是学习的时候学到什么东西并没有学会学习方法重要。这种血迹一旦出现在墙上,则说明了凶手是单手拿着凶器,他只有单手拿着凶器的时候才会在抬手的时候往同侧肩膀方向挥动,凶器可能是厚度足够的烟灰缸、某些可以杀死人的古董或者艺术品、特殊石头的收藏品,未必就是你发现这种血迹之后联想出来的棒球棒。”
周末心里一惊,这个变--态居然连自己心里给模拟画面中的凶手配上了棒球棒的凶器都猜得出来……也是,双手拿着烟灰缸或者石头砸向死者的头部应该是缺乏力气的女星和孩子才会这么做……该死的,这里边到底有多少坑?
“当你进入了类似凶杀科那种地方,发现凶案现场同类型的血迹时,千万不要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想法,必须记住的是,分析现场的是警察、确定死者伤口形状的是法医,只有在法医给你肯定的回答,明确告诉你伤口形状、深度、创伤面后,你才可以在自己见过的所有物体里给凶手手上所使用的凶器进行配对。不然,你找不到凶器就找不到凶手。先入为主能让一个凶手逍遥法外,也能让一个冤屈的锒铛入狱。”
仓库内的亚当很严肃的说道:“办案的态度应该和谈恋爱一样,从开始的甜言蜜语到牵手、接吻、发生关--系都循序渐进,你需要一层一层的铺垫,这才能形成一张网,没有这张网,任何一个凶手都可以轻易逃脱,即便是到了法庭上。”
“你和凶案现场谈恋爱?”周末觉得亚当有点……
“有什么问题么?”
“那你肯定是单身,不然你只能娶一个变---态杀手当老婆满足这种变--态癖好,以你的职业而言,你看到这种凶手第一个想法就是抓住他、把他送上法庭,也就是说你这辈子都娶不到老婆。”
“思维顺畅、逻辑按部就班、观察能力也不错……知识,推理不够严谨。”亚当伸出食指指着周末做出了评判。
亚当指向了另外一张白纸:“告诉我,这是什么。”
“中速喷溅形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