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透过窗棂进到房间里来,白晃晃照到的脸上,这才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再一看床上,只留下一个墨绿的大麾,没了清风的人影。
朗歌登时有些着急了:“骨头还没长全呢就撒丫子跑了,真是能的这个清风!”不过料想清风这幅样子定是跑不远,但是他还是穿好衣服心急火燎的出去找。
出来赌场的大门,便到了人声鼎沸的集市,朗歌四处看去,清风的容貌身材以及气质是放在人群中是显眼能一眼认出的那种,朗歌便一边在闹市中走,一边四周看着找清风。
兜兜转转,果然在一个相对来说较为清净处,看见了一个瘦削的背影,穿着一件松黄的便衣,看着孱弱的身影向前走去着,走得如此之慢,倒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朗歌小跑过去:“出来散心也不告诉我一声?”清风回过头,轻笑了:“不必,我只是出来看看,散散心而已。”朗歌陪他一起,穿过闹市便是骨家庄了,朗歌不想无缘无故给自己找不痛快的触景生情,想着怎么把改变清风的路线,不了清风却自己先掉了头,往更热闹的集市走去。
“他好像就是在随处乱逛而已”,朗歌心想,走过一个地方,一个卖糯米糕的小摊掀开了屉子,热气腾腾的香糯味就飘了出来,进了两个人的耳朵。
清风走不动了。
“想吃啊”?朗歌看清风这样子。
“嗯”,清风的眼睛带着一点点哀求,一点点撒娇的期许,眼睛里仿佛又一汪水都要滴出来。可是朗歌一摸身上,没带钱。
“没钱”。朗歌摊手:“那没办法。”
清风指了指小摊,样子无辜得像一只小兔,扒着朗歌的耳朵,用耳语的音量小心翼翼说:“抢。”
“什么”?!朗歌吃惊,开玩笑般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
“长了雄心豹子胆了,抢东西的事情还唆使我做!”故作夸张向前走去。
“我想吃,偷也行。”若忽略清风说话的内容,清风这样子真是让人忍不住怜惜,朗歌心里其实也有刹那的恍惚,随即用手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能的你!”
清风吃痛,“哎呦”一声,蹲下抱住后脑勺。朗歌不由分说把他拉起来往前走:“惯得你!”
其实清风知道,朗歌也知道,一个东西即便是再想要,再想吃,没有钱交换,即便是饿得要死,也不能抢,两个人同时有默契得笑了,朗歌便提着他走远了。
清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顺着这闹市七拐八拐的街道,清风带着朗歌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已经门可罗雀,看样子是荒废了很多年:“这就是我原来呆的地方。”清风推门进去,门吱吱呀呀打开了。
屋子里面简单得很,桌子椅子和床,便无其他。
看着眼前的景象,朗歌心里想:“这就是清风小时候住的地方。”后面清风的鼻息凑近朗歌的脖颈,用手环住朗歌的腰,不紧不慢吸吮着朗歌的脖颈,本就是异常敏感的地方,经过清风的挑拨更是燥热难耐。
“怎么”?朗歌将清风的手掰下来,反客为主抱住了清风,也不答话,在朗歌的侧脸上有一下没一下啄着。朗歌则趁机轻轻啄了一下他的脸颊,抱了一会,遂罢便想推开清风,可是又不敢太过于用力,清风也知道朗歌不敢对他下重手,便顺势将他推到了床上。
还没等朗歌反应过来,清风早已经挑开了他的衣襟,胸口一凉,朗歌心里的火就完全被挑起来了,顺势将清风压在身下,紧紧扣住他的手。
清风见势:“怎么着,哥哥。”这里的“哥哥”与别地时候清风叫的“哥哥”不同,一声一声叫的朗歌骨头都酥了。
“那时候······疼不疼?”朗歌摸着清风还尚为柔软的身体。
“有哥哥疼着,不疼”。清风将脸贴在朗歌的胸膛上,朗歌想着清风身上的毒,也没敢怎么压他,便把身子侧过来抱住清风,手轻轻拂过他后背的每一寸肌肤,清风实在受不了,忍无可忍呜咽了几声。
听见这声音,朗歌忍不了了,可是面前的这个人就如同玉器一般易碎,偏偏还这么诱人,手乱摸到了腰部的纹路,感受到了不同,朗歌看去,是一朵舒展着的金灿灿的莲花,蔓延得开在肌肤上,竟然带着些许神圣的意味,不由得让朗歌想起在庙堂里的大佛,可是到了清风的腰上,显得无比禁忌。朗歌手从这纹身上掠过:“真好看,像个妖精似的。”
有的男人是越是禁忌的东西越能挑拨起他想要欺望。可是朗歌却没有,不知为何,见了清风的纹身,朗歌心头的火却消了一大半,随即将清风深深抱在怀里。
“若是早些遇到你,若是早能和你在一起,我一定不会去参加什么望月之争,就在这闹市中的小院里与你一起生活,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朗歌道。
清风把玩着朗歌一缕长发,若有所思:“若不是望月之争,你可能还不会遇到我。”
朗歌笑了,也是,世间哪有这么多“若是”,所有事情都是一半遗憾,一半圆满。
清风翻身上来,趴在朗歌的身上:“如果认识了我,你前进的路上会遇到很多坎坷,你愿意吗?”
这本没什么可想的,朗歌却走神了,迷迷糊糊说了一个“嗯”。
朗歌若有所思,沉默半响:“你恨宿骨吗?”
清风沉默着,语气里听不出情绪:“你猜。”
朗歌不懂,思绪飘向很远的地方,回过来